癌症治療-安度化療歷程 止吐優先



作者: 李盛雯╱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2012年3月5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李盛雯╱台北報導】


化學藥物治療(簡稱化療)應用於癌症治療已超過50年,噁心及嘔吐一直都是大多數化療病患最嚴重的不良反應,但事實上,化療所引起噁心嘔吐的止吐藥直到近25年才迅速發展研發。先前國內一項關懷癌友調查計畫中發現,近8成癌友不清楚,化療後噁心嘔吐就發生時間其實分成兩種,顯示癌症病患需多了解不同時期發生的噁心嘔吐,與有效預防或緩解的止吐藥物。


彰化基督教醫院乳房中心主任陳達人醫師指出,化療後嘔吐分為急性嘔吐與延遲性嘔吐兩種,前者為化療後24小時內發生;後者發生於化療後2至5天。而急性嘔吐發生原因主要作用於胃腸道,中樞神經方面則兩種類型皆會影響,建議病友進一步詢問醫師或藥師。


陳達人醫師強調,其實化療後的嘔吐是有機會可以被預防或緩解,根據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簡稱為NCI)綜合研究指出,具備以下特徵的病患可能為易嘔吐的高危險族群,包括:年齡小於50歲、女性、懷孕期間曾嚴重嘔吐歷史、無飲酒習慣、容易疲憊、曾有動暈症歷史、化療前進食或睡眠不足、曾有化療嘔吐藥物控制不良而嘔吐的經驗者。


陳達人醫師指出,診間一位35歲、乳癌第3期的陳小姐於第1次接受化療後當天晚上即發生嚴重噁心嘔吐,且持續4天,甚至一喝水就想嘔吐,無法進食,導致病患及家屬心理壓力無比沉重,在第2次療程時即調整止吐藥物(合併使用血清素抗拮劑和神經激酶抗拮劑),大幅改善患者後續療程品質與生活作息。


目前健保已開放給付所有國內上市止吐藥,但並非所有人皆可以或需要使用所有藥物,病患本身應該在治療前與醫師或藥師諮詢討論,用藥治療期間如有任何症狀發生更應告知醫師,經審慎整體評估作適度藥物調整,才能提升病患治療期間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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