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不良反應原因分析

 

  藥物是以氣味之有偏性來糾正人體病後的陰陽氣血偏盛偏衰,從而達到治病目的。但是,若使用不合理,中藥也同樣會有毒副作用。中醫學家在長期的臨床實踐中對於中藥不良反應的規律已有一定的認識,例如補氣藥具有壅塞、滿悶之弊,滋陰藥的滯膩、補血藥的凝滯、苦寒藥易於傷陽、溫熱藥易於傷陰等。綜合各期刊文獻的報告,一般而言,不合理使用中藥引起不良反應,通常可以概括為以下種情況:

1.盲目用藥、迷信偏方

認為服中藥安全,無副作用,有病治病,無病保健,不遵醫囑,濫用中藥,迷信偏方、單方、秘方。

2.藥物本身的因素

藥材中夾雜有根和根莖藥材,常留蘆頭(殘莖),如麻黃常莖和根連在一起,而其莖主要含麻黃鹼,根主要含偽麻黃鹼,這兩種生物鹼作用完全相反。麻黃鹼能興奮中樞神經,有類似腎上腺素的作用,使末稍血管收縮,血壓升高,汗腺唾液分液增加;而偽麻黃鹼能擴張末稍血管,抑制汗腺分泌。

3.藥證不符即不對證

中醫治療講究“辨證施治",制定“熱則寒之,寒則熱之,虛則補之,實則瀉之"的治則,假若臨床使用不當,不但影響療效,還會產生不良反應。如:熟地性質滋膩,易礙胃助濕,若氣滯痰多、脾胃虛弱、食少便溏、苔膩濕盛患者服之則會加重病情。即使補虛藥,使用不當,往往也是有害而無益,如陰虛有熱而用鹿茸、附子、肉蓯蓉等補陽藥,陽虛有寒而用黃精、玉竹等滋陰藥,將會產生不良後果。

  各種中藥既有適應證,又有禁忌證。例如表虛自汗、陰虛盜汗證禁用解素發汗藥,瘡瘍日久、淋病失血症患者有表證時也應慎用解表藥,實證、熱證而正氣不足者忌服人參。人參是補氣藥,適用於氣虛證候,若用於陰虛陽亢內有虛熱者,就會出現頭暈、心悸、失眠、鼻出血、口舌生瘡、咽喉疼痛、大便乾、食慾減退等謂人參濫用綜合徵。其實中醫治病,精於辨證,若辨證失誤,用藥不當,輕則無效,重則適得其反。如果寒熱虛實真假不辨,其結果不是“火上澆油",就是“雪上添霜"。

4.用量不當

中醫辨證用藥,即要對證,對於每味藥的用量也要適當,劑量的大小應根據陰陽偏盛偏衰的程序,因證而定、因方而別、因人而異,而且因地因時制宜,並應根據病情的轉機而調整劑量。若用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就會出現不良反應。

  一般說來,副作用與劑量成正比。如雲南白藥,超量服用可引起頭昏眼花、心悸嘔吐、煩躁不安、舌及全身發麻、胸悶氣短等。木通常用量為3~ 9g ,大劑量應用則損害腎小管,導致上皮細胞壞死,嚴重者致急性腎炎。杏仁中苦杏仁 分解的微量氫氰酸能輕度抑制呼吸中樞,鎮咳平喘,但內服量30 克 以上會出現頭痛頭暈、口苦澀、嘔惡腹痛等不良反應,重者呼吸急促,甚至呼吸麻痹而死。麻黃用量30 克 ,超過規定劑量2 倍以上,就會出現心慌、頭痛、出冷汗、手足發涼、語言困難等症狀。另外,川烏一般用量3~ 9g ,若作散劑、酒劑應減為1~ 2g ,製用;入湯劑則應先煎30~ 60m in,以降低毒性,否則易引起中毒。宋代陳承在《本草別說》中曾記載:細辛“若單用末不可過半錢,多則悶塞,不通者死"。因此,歷年來就有“辛不過錢"之說。其實細辛的用量與劑型等有關,細辛入煎劑時其揮發油中所含的有毒成分黃梓醚被蒸出,毒性迅速降低,故入湯劑可酌情加量,但不能妄用大劑量,而入丸散,必須慎重。

  某些中藥在治療疾病的同時也會在體內累積,長期服用可致中毒。如口服蒼耳子致不良反應均發生在服藥時間大於1 個月者,主要原因為蓄積性中毒,表現為胸悶、氣短、頭昏乏力、心悸、四肢麻木等神經、心肌和肝功能損害症狀,外敷可致接觸性皮炎。持續服用朱砂安神丸能引起慢性汞中毒,長期用牛黃解毒片、番瀉葉可出現身體依賴性。

5.炮製不當

中藥炮製後,能降低或消除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改變或緩和藥性。譬如生乳香、生沒藥代制乳香、制沒藥入藥,病人服藥後會出現嘔吐,胸腹難受。又如:處方開女貞子,應給予20%黃酒拌蒸的熟女貞子,有的就生用,病人服後不但沒有補肝腎、強腰膝作用,反而腹痛腹瀉,四肢乏力。另外,斑蝥與糯米同炒;甘遂、大戟、芫花經醋制;生草烏、生川烏用水久煎;巴豆制霜等,均可降低毒性。如果炮制不當,反能增毒。如雄黃火,則生成砒霜,有劇毒。朱砂火後析出水銀,有大毒等。

6.煎服方法不當

一些中藥的不良反應與不妥的煎煮有著密切的關係。烏頭、附子等毒性中藥需久煎以降低毒性,煎藥器皿以砂鍋為宜,不宜用鐵器。附子,入湯劑宜先煎0.5-1 小時,附子的水溶部分有明顯的強心作用,並且隨著煎煮時間的延長其強作用增強,若不久煎,其烏頭鹼容易引起頭昏、心慌、心煩等中毒現象,甚至口服0.2 毫克就會令人中毒頭昏心慌,3-4 毫克就會心律紊亂,血壓下降,休克,甚至心臟停搏,但烏頭鹼性質不穩定,經蒸、煮等法炮製後,劇毒的烏頭鹼被水解成毒性很小的烏頭原鹼而減小毒性,毒性僅為烏頭鹼的二千分之一。如果炮製時間縮短,炮製後切開還有白心或口嘗麻辣感較重,服後易引起毒副反應。

7.品種混淆

傳統中藥的使用,存在不少品種出現同名異物現象,名稱相似的中草藥互相代替的現象也時有發生。這些品種多數種屬不同,毒性的大小強弱也不同。誤服誤用中藥十分危險,如把香加皮當作五加皮使用,就會發生洋地黃樣中毒;五加皮有南北之分,南五加皮屬五加科植物細柱五加的根皮,無毒。北五加皮,又名香加皮,屬蘿藦科植物杠柳的根皮,有毒。又如木通,歷代本草所記載的係木通科植物的木通,無毒。而現在藥房所用的多為馬兜鈴科的關木通,含有馬兜鈴酸,有毒。

8.中藥污染

如農藥殘留、重金屬離子、放射性元素、微生物及其毒素等對中藥的污染也可能導致不良反應。原藥材在暴曬或儲存過程中出現霉變,或者為了使藥材易乾或保證其色澤,使用一些有損於藥材質量的方法曬製藥材,甚至人為摻假,極易導致中毒。

9.個體差異

少數敏感體質及特異性遺傳體質患者,對藥物的反應與大多數人不同,這類患者出現的藥物不良反應,往往與藥物的藥理、毒理及用法用量等無關。兒童、老年人、經孕期及哺乳期婦女由於生理機能與青壯年不同,對藥物的反應及藥物體內代謝過程等也不同。所以,對特殊體質、特殊人群的患者,在臨床用藥時應加以注意,以防不良反應發生。

10.藥物配伍失策

關於配伍,古代就有“七情"之說。有時,兩藥合用配伍,就能產生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即相反),或能降低藥物功效(即相惡)。中藥通過複方配伍應用,可制約其某種毒性,有的可以使“大毒"變為“小毒",使“有毒"轉化為“無毒"。如甘草配伍附子,檳榔配伍常山,大黃配伍巴豆,蜂蜜配伍烏頭等。但若配伍不當,則可產生毒性或增強毒性。如附子與麻黃配伍則產生毒性。服用附子,用白酒作藥引則產生中毒症狀。又如“十八反"、“十九畏"。

  分析產生中藥毒副作用的原因,可以概括為以下三個方面,即藥物本身的原因、醫生使用因素和患者個體的差異。藥物本身的原因包括藥物的種屬和產地,同時在藥物生長的過程中,藥物的污染如農藥殘留量、重金屬含量、放射性元素、微生物等都會影響中藥的質量。醫生使用因素包括辨證立法是否準確、遣方用藥是否精當、藥物的相互配伍、用藥的劑量、服藥的時間、給藥的途徑、藥物的炮製調劑等。患者的個體差異如個體特異性和過敏體質、年齡和性別、患者所罹患疾病及身體整體狀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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