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退場將啟動 衝擊50萬保戶
自由時報 – 2013年7月15日 上午8:04記者廖千瑩/專題報導
金管會擬建立保險業退場標準,有意仿照美國,保險業資本適足率(RBC)低於70%就強制接管;且未來對問題保險公司將不再全賠。由於目前RBC低於70%的保險公司就有2家,勢將衝擊全台逾50萬保戶的權益。
國華案榨乾保安基金
國華人壽退場一案,去年底由保險安定基金賠付883.68億元天價,由全球人壽承接,保戶權益不變;但因賠款全民買單、榨乾安定基金,一度引發抨擊。
立院今年5月要求金管會在3個月內提案修法,檢討未來接管問題保險公司後保單是否全賠。金管會副主委王儷玲日前表示,未來問題保險公司退場時將不再全額理賠,可能調漲保費或理賠打折,7月底前完成草案。
除問題保險公司不再全賠外,金管會擬建立一個保險業退場標準,有意參考美國作法,對RBC低於70%的保險公司強制接管。
RBC不到70%有2家
從國內29家壽險公司的公開資訊來看,有5家保險公司的RBC不足法定標準200%,包括國寶、幸福、朝陽、宏泰及遠雄;其中RBC不到70%者,就有2家;至於淨值為負數者,則有國寶、幸福及朝陽3家。
依金管會標準,國內2家RBC不足70%的保險公司,總計超過50萬的保戶權益,勢必受衝擊;屆時不是保費變貴、就是理賠打折。
一名後段班保險的保戶擔憂地說,「當初是透過當保險經紀人的朋友,幫全家大小買保單,誰知道買到的是財務體質較差的公司!聽說以後不全賠了,現在該怎麼辦?」也有保戶說:「保險公司財務狀況不佳,難道國家沒有監督不周的責任?」
「台灣保險業一直以來沒有一個明確的退場標準,現在金管會希望比照銀行、建立退場標準。」政大風管與保險學系助理教授彭金隆強調,其實一方面安定基金也賠不起了,另一方面也防止保險公司不好好經營,把風險轉嫁給安定基金。
彭金隆說,保險公司的退場機制建立起來後,台灣的保險市場才完整,但他建議要有台式做法,不一定要仿效美國。再者,建立保險公司退場機制的關鍵,還是在於現有這幾家體質較差的公司該怎麼處理。
不快處理問題更大
彭金隆也說明,一般來說,保險公司淨值為負數,代表資產已不足以賠付其負債,但因保險公司經營特性,還有拖的本錢,但這件事情若不處理,後續恐引發更大的問題。
一家後段班壽險公司高層則表示,金管會有意比照美國做法,對RBC低於70%的保險公司強制接管,但有沒有考慮到保戶權益該怎麼辦?尤其RBC是後來才有的,很多客戶在有RBC之前就買了,當時公司的淨值也很漂亮啊!對這些客戶來說,情何以堪?
不過也有壽險公司主管認為,問題保險公司保單不全額理賠的理論合理,除可杜絕市場不公平情形,也提醒保戶未來買保單要更注意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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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萬名身障者有福了!很多身障朋友都有被拒保的經驗,磊山保經與國泰產險昨天宣布,獨家合作推出首張身障團險保單,保障包含住院醫療、癌症醫療及意外骨折,為1年期的團體保險,被保險人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投保年齡為15~60歲。
磊山保經業務長許弘偉指出,目前中低收入或是身心障礙等弱勢族群只能投保微型保單,限制30萬保額的意外殘廢保險金。此次的「愛無礙」專案為團體保險,須5人以上投保,可由社福團體或是雇主出單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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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相關 轉載) 洗腎可領440日失能一次金,還可繼續加保 !
洗腎可領440日失能一次金,還可繼續加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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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蘇太太問:
我先生一直有腎臟的毛病,上個月前卻因為糖尿病引發急性敗血症,雖經住院治療10幾天,還是被宣告要終身洗腎。先生是計程車司機,從工會參加勞保已經20幾年,在住院期間就一直有人來說,要幫忙我們申請勞保,請我們簽同意書。
請問,洗腎可以申請勞保的什麼給付?可以請多少錢?自己辦行嗎?還有,我先生的勞保已經20幾年,會不會在請領勞保給付後就被退保了呢?
蘇先生因為急性敗血症住院10幾天,最後導致要終身洗腎。在勞保部分有兩種給付可以申請,一個是補償住院期間薪資損失的傷病給付,另一個就是失能給付。
失能給付分失能年金及失能一次金
甚麼是失能給付呢?
根據勞保條例規定,被保險人遭遇傷害或罹患疾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斷為永久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者,便可依規定請領失能給付。
失 能給付又分為「失能年金」及「失能一次金」兩種。如果被保險人的失能狀態已經達到「終身無工作能力」時,就請領失能年金;若符合失能給付標準附表規定,但 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便請領失能一次金。此外,失能程度已達「終身無工作能力」,且於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也可以選擇一次請 領失能給付。
失能一次金最高給付1200日最低30日
勞保失能給付的標準,以身體失能部位不同分為,精神、神經、眼、耳、鼻、口、胸腹部臟器、軀幹、頭臉頸、皮膚、上肢、下肢等12個失能種類、221個失能項目、15個失能等級。其中,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有20項,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者,則有201項。
至於給付的標準,失能年金是依被保險人的保險年資計算,每滿1年,發給最高60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55%,金額不足4,000元者,按4,000元發給。失能一次金,則依失能等級,最高第1等級,給付日數1,200日,最低第15等級,給付日數30日。
洗腎可一次請領440日失能一次金
蘇先生因敗血症導致終身洗腎,是屬於胸腹部臟器的失能,可領到第7等 級440日的失能一次金。如果蘇先生診斷失能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3萬6,000元,便可一次領到52萬8000元(36,000元÷30日 ×440日=528,000元)。被保險人只要檢附醫院出具的「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填妥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就可申請,並不需要透過第3人代辦。 而且只要蘇先生還能繼續工作,並不會因為申請失能給付而被退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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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過世,不確定是否有保險?該怎麼辦?
依 台灣人的習俗,家人身故後辦完後事,都會整理其遺物,故如過往者有購買保單,應該是可以發現,但如果整理遺物沒發現保單或送金單等相關資料,之前的業務員 也都已經失聯,可是又懷疑應該有保單,這時該怎麼辦?保險公司那麼多家如何查起?保險公司是否會受理非保險契約當事人的資料查詢?
其實如果有這樣的問題,不必這麼麻煩,因為現在各家保險公司的保戶資料,都已經上傳至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壽險公會,本網站站務訊息中之常用連結,提供壽險主要網站之連結,歡迎使用),所以各家保險公司的保戶資料,在這裡就可以一次全部查詢。當然要查詢是有條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來查詢別人的投保資料,以保障消費者的個人資料安全。
當家人身故,懷疑有保險時,可以上壽險公會網站,下載「保險業通報作業資訊系統資料查詢申請表」,詳細填寫申請人基本資料後,以利害關係人身份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即可申請查詢家人是否投保:
一、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二、 被查詢人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被查詢人若已身故者,應提供其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三、 利害關係人資格證明文件:父母子女配偶等身份,無須另行提供利害關係人資格證明文件,但如果查詢人不具前述身份,則須要另行舉證自己是利害關係人。
四、 掛號(25元)回郵信封。 當然,為了保護投保大眾個人資料的安全,本項查詢服務,也有一些配套的限制,茲簡單說明如下:
一、 所謂利害關係人,僅限被查詢人的法定代理人(親權人、監護人或輔助人)、最近順位法定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其他利害關係人欲查詢,原則上不接受。
二、 查詢後回郵地址及收件人限申請人本人,不接受其他人或地址代收,以保護個人資料。
三、 這些投保資料是於承保後,通報至壽險公會,至於目前是否仍為有效,確切的險種及保額,保單目前的狀況如何?壽險公會畢竟非保險公司,無法保證資料的正確及即 時性。查詢人在收到回覆的資料後,應向資料中載明的保險公司再行聯繫,以確認相關資料的正確性。
四、 當查詢人聯繫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如果查閱資料後,確認查詢人是保單指定的受益人,則會提供全部保單資料,供查詢人閱覽;如果查詢人並非保單指定的受益人,則保險公司仍無法提供相關保單資料,只是既知被保險人已身故,自會設法聯絡保單指定的受益人,前來辦理保險金的申請手續。 牛角麵包&RUB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3)